“收烟卖烟,轻松赚点差价,多好的买卖!”快递公司职员付某,负责某偏远乡镇的快递寄递业务,利用工作便利,动起了歪脑筋。他明知烟草是国家专卖品,却心存侥幸,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谎称朋友办喜事需要用烟,四处收购卷烟,转手倒卖牟利。
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正在收烟的付某,现场收缴卷烟178条,价值超过2.5万元。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付某累计倒卖卷烟金额高达20万余元,在此之前,他已先后将价值18万余元的卷烟,倒卖给了两名有烟草零售资质的商户。
经检察机关审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付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向其收购卷烟的两名下家,被公安机关另案处理。
检察机关提醒大家:烟草属于国家专卖品,实行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事烟草零售,必须依法向烟草专卖部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区域经营,切勿为了赚钱,跨区域收购、销售卷烟,触碰法律红线。
广大消费者要擦亮双眼,购买香烟请到持证正规店铺,坚决拒绝来源不明、价格异常的卷烟。如果大家发现有人涉嫌非法收购、倒卖卷烟等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烟草专卖部门、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举报,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烟草市场秩序,守住法律和安全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