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向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
报告显示,今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锚定“五个一流”目标,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相关工作被市委和上级批示肯定13件次,2个基层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保护科技创新、生态检察等工作被最高检转发。
报告从四个方面回顾了上半年工作情况:
坚持围绕中心,彰显服务大局担当。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95人,起诉1978人;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742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受理群众信访942件次。扛紧扛牢守水护水责任,开展“服务支点建设 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依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犯罪131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13件。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办理各类涉营商案件712件,6个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项目入选省级以上改革事项;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督促清理涉企“挂案”15件,监督解除违法“查扣冻”等问题21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2件122人。积极服务反腐工作大局,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3人,协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起诉相关犯罪15人。
坚持人民至上,厚植检察为民情怀。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组织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7件,打击涉餐饮违法犯罪7人。强化特殊群体司法保护,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支持提起民事诉讼9件;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强化军人军属权益保护,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建立协作机制。用心用情呵护祖国未来,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207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现“双下降”。
坚持聚焦主业,扛牢法律监督责任。以做强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监督刑事立案、撤案97件,依法监督纠正漏捕漏诉46人;办理各类刑事、民事和行政裁判监督案件253件;深化虚假诉讼、违规终本执行等专项监督,对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以落细“府检联动”促进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强化对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7件,化解行政争议9件。以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社会公益,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36件,发出预防性检察建议135份。
坚持强基固本,抓实检察自身建设。强化政治铸魂,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22件次。探索党建联建联创机制,培育打造党建品牌。狠抓强基赋能,持续做实“五个专才”计划,培育打造“青雁检行”青年工作品牌。深化数字赋能,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建成数字技术办案中心,办理案件361件。自觉接受监督,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54人次,邀请参加检察活动328人次,深化落实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21条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监督线索立案办理。抓实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修订完善内控机制13项,推进违规吃喝、违规打牌和酒驾问题专项整治,创新开展“检巡联动”,对基层院开展内部审计。
刘少军表示,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检,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大局,以更优管理提升监督质效,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铁军,努力答好下半年检察工作答卷,在服务支点建设中彰显更强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