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鲍峡镇境内的云盖寺绿松石矿区开采历史悠久,矿区内部安全风险高。经专业机构安全风险评估,云盖寺绿松石矿安全风险等级为一级,安全风险类别为D类,存在地表塌陷、沉降等严重地质灾害风险。
2025年4月至6月,姜某某、王某、徐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5人明知云盖寺绿松石矿安全风险等级高,严禁进入开采,仍然共同谋划,使用发电机、电镐、钢钎等工具,挖洞进入矿区内部盗采绿松石。
检察机关认为,姜某某等5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擅自进入风险程度极高、安全生产条件极差的绿松石矿洞内盗采绿松石,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应当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案件证据,围绕案件事实、量刑建议、案件影响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