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21日在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少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推进“五个一流”建设,相关工作被市委、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6件次,18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或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交流,37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48个集体、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扬奖励,2个基层院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检察、服务基层治理等工作被新华社客户端及《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央媒头版头条或整版报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担当,聚力推进高水平安全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426人,审查起诉5427人。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落实与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高质效办理中央交办的涉政系列专案,起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30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攻坚行动,起诉涉黑恶犯罪48人。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140人,追捕追诉14人。对经济和金融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传销、洗钱、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209人。从严从重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等暴力犯罪,依法起诉720人。
(二)扎实推进犯罪治理和良法善治。全面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决定不批捕647人、不起诉1114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探索常见多发犯罪的梯次治理模式,茅箭区检察院结合醉驾案件办理,研发“数智检治平台”,绘制“犯罪热力图”,通过大数据研判精准锁定发案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助力靶向施治。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起诉危险驾驶犯罪483人,同比下降19.2%。结合办案,向党委、人大报送对策建议类调研报告11份。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9件。
(三)积极推动多元解纷和风险防范。巩固深化“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成果,排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57件,对受理的1696件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研发使用全省首个AI检察官自助接访系统,将检察视频接访端口覆盖到全市1700余个行政村(社区),打造一站式“检察客厅”。在全省率先实现12309与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社会e治理平台有效对接,抓实矛盾前端化解,助力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全市13个省域口子乡(镇)设立检察联络站,受理办理群众司法诉求243件。
二、聚焦国之大者,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对标对表十堰“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体系,找准检察坐标。
(一)打好护企安商“主动仗”。持续深化“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专项工作,办理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1421件,6个创新项目入选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涉市场主体案件“每案必检”工作入选国家部委改革事项。依法办理“AI换脸”诈骗、品牌手机“刷机”等新型案件,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企业内部腐败等犯罪77人。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涉企违规立案、越权管辖、“查扣冻”不当等问题85件。张湾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三必问”“二必查”办案机制,强化对涉企财产性强制措施精准监督,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聚焦涉企担保、破产纠纷等领域问题,办理民事监督案件72件。协同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办理行政监督案件56件。探索构建“1+4+8+N”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办理各类涉科技创新案件37件,1名干警获评“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先进个人”;竹山、房县等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站,合力守护“绿松石”“房县黄酒”老字号。持续打造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升级版”,累计为1000余名行业主管人员、企业法人、高管等提供法律风险防控培训。
(二)当好碧水蓝天“守望者”。一体推进库区水环境治理、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等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66件,1个院获评全省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突出集体。以“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为依托,建立守水护水监督平台,接入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六大系统和汉江沿岸500余个监控探头,发现线索办理监督案件97件,做法被最高检推广。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与襄阳、神农架检察机关召开保护汉江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丹江口市等地检察机关与河南、陕西毗邻检察院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养殖、清漂护河等工作,督促拆除非法网箱1300余平方米,推动解决孤山水电站上游违规倾倒垃圾等问题。
(三)协力反腐肃贪“攻坚战”。受理审查起诉监委移送涉嫌职务犯罪110人,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3人。深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起诉“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殡葬等领域犯罪29人,1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针对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检察文书。协同监委建立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起诉行贿犯罪5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8人。深化落实查处诬告陷害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等制度,核查线索11件,以激浊扬清为实干者撑腰。
(四)共绘乡村振兴“新图景”。起诉破坏耕地、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犯罪11人。聚焦破坏村居环境、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94件。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向101名因案件致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十大典型案例。深化驻村帮扶,协调投入帮扶项目资金8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围绕防火防诈防骗等制作《十检说法》普法短视频12期,助力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坚守为民初心,倾力维护高品质民生
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人民”二字,聚焦落实市委为民办实事“十大行动”,以同理之心做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
(一)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小案。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畜肉质量安全等专项监督工作,起诉“问题牛肉”“劣质散装白酒”“毒调料”等领域犯罪95人,立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93件,戴某某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责令十倍惩罚性赔偿并公开道歉,通过办案推动完善食品材料源头监管、流动摊贩备案审查等制度。协力护航安全生产,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34人,办理废旧特种设备回收、成品油防雷检测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聚焦“病有所医”,依法打击暴力伤医、医保基金诈骗等犯罪,推动将研发的违规核销医保费法律监督模型转化为行政监管规则;针对公共场所自动除颤应急救援设备配备不到位、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广告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12件。
(二)聚焦聚力守护祖国未来。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532人,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抗诉案件获评全省“十大精品案”。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发出提醒函或督促追责32件;向51名“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指导依法带娃。会同网信部门开展“网护未来”专项行动,办理案件25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二手手机店、电子游戏厅等领域的监管。与人社等部门建立促进罪错未成年人就业培训指导联动机制,帮助43名迷途少年重返校园或就业。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推动建成观护基地16个。协同推进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与高校合作编写全国首部未成年人专门教育教材。
(三)有力有效护航特殊群体。深化“检察+工会”,联合市总工会发布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被全国总工会转发。强化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办理涉工伤赔偿支持起诉等案件38件。竹溪县检察院通过办理火纸加工行业未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公益诉讼案,推动完善职业病防控措施。办理涉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案件38件,推动养老场所、产后修复中心规范经营。立办涉残疾人公益诉讼案件7件,推动完善保障体系。
(四)坚定坚决捍卫军人荣光。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依法打击破坏军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3人。深化军地协作,深化开展保护军事设施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检察官进军营”“军人进检察机关”等活动9场次。联合市武警支队开展“法护成长 强国有我”法治宣传暨警营开放日活动,共护“军娃”健康成长。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提供涉军法律服务、协调维权31件次。组织开展“英雄烈士和红色文物保护基层行”活动,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件。
三、做强主责主业,着力推动高质效办案
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类监督案件4856件,“四大检察”履职更充分,法律监督质效更高,全市检察机关办案程序规范率、实体正确率全省第一。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制定出台证据实质性审查等工作指引,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量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的荣某某敲诈勒索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坚持客观审慎,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285人、不起诉331人,补强证据后对遗漏罪行追加逮捕73人、追加起诉38人。以数字赋能强化“两项监督”,监督刑事立案、撤案278件,清理“挂案”110件,对超期羁押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27件。坚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依法认定2件轻伤害案为正当防卫,作不起诉处理或监督撤案。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38件,提出刑事抗诉24件。开展“推门看派驻”、判处实刑犯交付执行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244件。对襄阳看守所开展交叉巡回检察,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交流。
(二)坚持公权监督与私权救济并举。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17件,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228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提起抗诉的某典当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案例库。开展民事终本执行、虚假诉讼等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虚假诉讼等问题84件。围绕助推依法行政,深化“府检联动”,对445名被不起诉人建议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针对“小过重罚”“过度执法”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17件,郧阳区检察院办理的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行刑反向衔接案,通过精准适用法律,使当事人避免了1600万元的不当处罚。推动化解行政争议15件,同素材微电影《追证》在全国各大媒体展播。
(三)坚持公益保护与长效治理并行。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94 件。强化“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定位,在审前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81件,通过行政磋商、诉前建议等方式结案522件。树牢“保护优先、注重预防”理念,针对违规占用防洪道、洗车行业违法排污等问题,办理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21件。积极推动将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实施与公益保护结合起来,通过适用地方性法规,立办燃气安全、绿松石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件。2件案件入选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十周年全省检察机关办案“二十佳”。
(四)坚持法律监督和其他监督并进。围绕助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在全省率先会同人大、政协出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通过双向联动办理监督案件,2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与纪委监委、政法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同步立案和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等机制。持续做实“检察+审计”“检察+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工商联”“检察+消防”等工作,壮大履职“朋友圈”。
五、坚持强基固本,奋力打造高标杆检察
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
(一)强化政治铸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6件次。打造党建品牌矩阵,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等活动107场次,3个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说讲典型案例。狠抓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创新“检巡联动”机制,压紧压实治检责任。
(二)强化专业砺剑。以“教学练战赛”一体抓实“五个专才”计划,27名干警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34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或被表彰。培育打造“青雁检行”青年工作品牌,31名干警新获评“国字号”“省字号”检察人才,3名检察官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与知名高校、医疗机构、生态环境监测部门等共建专家工作室、联合实验室,开展“法学名家进检察”等活动21场次。与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协作、交流活动51人次。
(三)强化管理增效。围绕抓实“三个管理”,探索构建“1+2+N”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细化制定法律文书质量管理等20项配套制度。探索“特邀质检员”“案例墙”等机制,开展“开门评案”等活动9场次,发布“榜样”“镜鉴”正反案例12期,激励倒逼履职担当,“每案必检”经验被最高检转发。打造“智慧管家”,研发使用全省首个案件智慧管理系统,《案件质量检查标准》规范文本在全省推广。
(四)强化数智赋能。研发推广法律监督模型、数智办案平台7个,推送线索办案1952件,郧西县检察院连续两年在全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竞赛中位居前10。探索AI在办案中的应用场景,2个智能化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智能化应用“十佳”。在全省率先配备一键式“取证航母”,建成全省首批、全市首家高水平数字档案室。巩固拓展全省首个数字技术办案中心功能,实现与20余家行政执法单位办案数据互联共享。
(五)强化文化润检。“一院一品”打造特色检察文化,建成“问津书屋”“健康小屋”“干警实训中心”,常态化开展读书分享、文化沙龙等活动。举办品牌分享会等活动4期,2个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特色文化品牌,“清风检语”文化品牌被中央政法委转发。“融媒体中心”获评全国检察机关“20佳”,《小水滴北上记》微动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作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始终秉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权规范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报告、通报检察工作。健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分级负责、闭环管理等机制,49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按期办结。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监督评议等活动799人次,协助邀请鄂东南四地和“襄十随神”城市群23名省人大代表开展交叉视察。二是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和重要案件办理情况,举办检察开放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13场次,开展公开听证912件次。配合完成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办案1164件次。聘请373名专业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邀请参与检察履职办案、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48人次。三是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和行业互律。强化与侦查机关配合制约,开展疑案研讨978件次;会同法院建立交流会商机制,受邀列席审委会37次。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举办检律辩论赛、同堂培训等活动37场次,在全国率先推行24小时律师自助服务。
各位代表,回首过去的2025年,我们始终坚持检察定位不因地处大山而妄自菲薄,检察办案不因术有专攻而鼠目寸光,检察服务不因山高路远而止步不前,开拓创新,勇毅前行,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结果,更是各位代表委员聚智聚力、倾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和短板: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检察司法理念更新还需久久为功;二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高,在回应市场主体多元化法治需求等方面还需要实招;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均衡,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夯实。我们将在新的一年持续改进、巩固提升。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十堰检察机关“五个一流”建设积势成效之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和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实干为先,担当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再谱新篇。
一、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对党忠诚“政治卷”。矢志不渝强化理论武装,健全完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守好意识形态检察阵地,以更高的检察自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检心映山红”等党建品牌,抓实“党建+业务”。
二、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服务大局“使命卷”。聚焦十堰建设“一都五高地”,持续深化检察护企、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生态检察等工作,扛紧扛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守水护水等政治责任。更好地统筹治罪与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深化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毒品、涉安全生产等犯罪的打击与预防。抓紧抓细矛盾风险防范与化解,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十堰建设。
三、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检察为民“初心卷”。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加强食药、医疗、社保、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用情用力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特殊群体。以融通做实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为抓手,持续做实“阳光未来”检察工作。深耕涉农检察,助力守护美丽乡村。围绕即将实施的《十堰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强化对小区消防安全、物业管理等领域问题的法律监督,助推将立法成效转化法治为民成色。
四、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法律监督“主责卷”。始终坚持以“三个善于”为遵循、以“三个管理”为抓手、以“三个效果”为导向,做实高质效办案。突出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深化对涉公民人身权强制措施、财产性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审判程序不规范、证据采信不当、消极执行、乱执行、慢执行等问题,依法保障诉讼权、胜诉权。持续擦亮检察侦查利剑,严查司法腐败,助力清廉政法机关建设。
五、更加坚定自觉地答好管党治检“赶考卷”。始终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治成效。更好地树牢正确用人导向,坚持管人与管案并重、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并重。以开展“数字检察生态建设年”活动为抓手,打造检察核心战斗力。持之以恒实施检察专才、青年干警培养计划,打造更多的“国字号”检察人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岁月轮回,不变的是我们为民司法的初心;山河竞彩,永续的是我们踔厉奋发的豪情。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跃马扬鞭开新局,一马当先创一流,为十堰建设鄂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贡献更强劲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