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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引领 检徽闪耀 | “党建+”汇聚基层治理“大能量” 郧阳区检察院第二党支部以“党建+”助力社会治理

【字号:    】        时间:2023-08-22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抓实了就是生产力,抓严了就是竞争力,抓细了就是凝聚力。近年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在区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党建,搭建党建引领下的“府检联动”,深化新形势下的 “检律协作”,完善涉案矛盾的“多元调解”,探索助力社会基层治理新模式,为法治郧阳、平安郧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党建+府检联动  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在办案中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从讲政治的高度抓业务,在司法办案中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

 


   郧阳区某镇绿松石矿改制后,二十余年来私采盗挖屡禁不止,仅移送起诉的就达40余件200余人,既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又危及群众生命安全。该领域犯罪多发难治成了该镇政府的一块“心病”,如何助推这一领域的有效治理?第二党支部在办理赵某等8人潜入该矿区盗采价值2万元绿松石案时,探索建立“检察院党支部+乡镇党委政府+矿山党支部”联动机制,破解治理难题。

 


  一是发挥检察机关惩治打击危害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的作用。经过详细论证,将私采盗挖行为,从盗窃罪、非法采矿罪改为危险作业罪,将进入矿区的采挖行为全部纳入定罪打击范围,形成震慑。二是与该镇党委政府建立信息联动机制。成立专案组,实现信息共享,将党支部政治学习与专案组讨论融合、重要诉讼节点与重大事项报告融合、案件处理结果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融合,有力提升党员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三是将党组织建在办案一线。第二党支部在打击犯罪确保矿山安全的同时,将办案党小组建在办案一线,在案发地设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家矿山公园基地,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矿山公园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该系列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其经验做法被省院采纳。


党建+检律协作 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亲”而不逾矩,“清”而不远疏。近两年,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构建新时代“亲清”检律关系,探索以党建为引领,助推检律协作深度融合,激活基层治理新效能,以新型检律关系助力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

  2015年11月,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在全国设立四大战区,采取线下推广、积分返利的模式向社会群体募集资金。2017年初,秦某平(现已故)伙同程某霞以投资高额返利为由,在未取得银行业务和金融融资资质的情况下,向社会公众尤其是老年人吸收存款。截至2018年5月,十堰郧阳老妈乐经营部吸收45名投资人资金共计246万余元,造成投资人损失128万元。打击犯罪不是目的,关键在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程某霞退休多病,此案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仅程某霞生活无着,45名老年人的经济损失也难以挽回,社会矛盾难以化解。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第二党支部把推动检律协作深度融合,作为此案办理的“切入口”。一是推行“检律共建”达成共识。与辖区主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支部生活日”等党建活动,搭建党员交流平台,探讨新时代如何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发挥“检律协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二是强化沟通增强良性互动。主动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定期会商和交流互动机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主动听取律师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羁押必要性等方面的意见,促进检律双方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监督。三是发挥党员律师的积极作用。检察官与程某霞及其律师反复沟通交流,程某霞认识到虽然没有获得投资人的集资款,但是投资人由于自己的行为遭受了损失,为表歉意愿意尽自己所能弥补投资人损失。在党员检察官和党员律师积极努力下,最终成功为45名投资人追回经济损失32万元,45名投资人全部对程某霞出具了谅解书,投资人联名书写感谢信并送来锦旗,对检察机关全力以赴追赃挽损表达诚挚感谢。

 

党建+多元调节 提升基层治理新效能

  近年来,邻里间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导致轻伤害刑事案件频发。此类案件,处理不好势必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有的小案矛盾积存多年,如何化解这类矛盾,促进基层乡村治理?

  第二党支部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简办,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在办理大柳乡村民刘某和聋哑人焦某,因土地纠纷发生矛盾,造成轻伤的刑事案件中,第二党支部联合乡党委政府、案发村党支部等,实施多元调解,成功化解了该案涉及的四个矛盾。2021年12月9日,村民刘某怀疑邻居焦某拔了自己承包地里的几颗杉树苗,一怒之下便将焦某推倒在地,并用杉树苗抽打焦某,致使焦某右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事发后,刘某与焦某的大儿子、小儿子达成刑事和解,赔偿了3万元。该案移送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看似刘某赔偿到位,取得被害人谅解,实际仍然存在纰漏。焦某与丈夫梁某共育有3子,和解事项以及赔偿款项梁某和二儿子并不知情。邻里土地纠纷、父子和兄弟间的隔阂依然存在。办案中,第二党支部的办案人员先后四次会同侦查人员、村两委老党员深入当事人家中,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刘某再次向焦某及其家人赔礼道歉。焦某家人向刘某出具《刑事谅解书》。刘焦两家、父子四人、兄弟三人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在村“两委”党员干部的主导下,刘焦两家来到地头,现场划定界限,承诺不再因土地纠纷发生矛盾。根据调解结果,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机关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多重矛盾的成功化解,一是离不开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发挥党小组、支部、院党组的引领作用,承办人及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矛盾化解情况,党小组、党支部、院党组及时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案发地党委政府联系,形成化解矛盾合力。二是发挥村“两委”及党员力量。村里的老党员威信高、情况熟、协调能力强,积极创新刑事和解调解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老党员的力量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干警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本着司法良知,学会换位思考。在全力提升办案效率、穷尽司法救济手段的基础上,检察官用功、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件“小案”,最大限度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确保乡村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