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抓实了就是生产力,抓严了就是竞争力,抓细了就是凝聚力。近年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在区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好党建,搭建党建引领下的“府检联动”,深化新形势下的 “检律协作”,完善涉案矛盾的“多元调解”,探索助力社会基层治理新模式,为法治郧阳、平安郧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党建+府检联动 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在办案中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从讲政治的高度抓业务,在司法办案中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
一是发挥检察机关惩治打击危害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的作用。经过详细论证,将私采盗挖行为,从盗窃罪、非法采矿罪改为危险作业罪,将进入矿区的采挖行为全部纳入定罪打击范围,形成震慑。二是与该镇党委政府建立信息联动机制。成立专案组,实现信息共享,将党支部政治学习与专案组讨论融合、重要诉讼节点与重大事项报告融合、案件处理结果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融合,有力提升党员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三是将党组织建在办案一线。第二党支部在打击犯罪确保矿山安全的同时,将办案党小组建在办案一线,在案发地设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国家矿山公园基地,积极提供法律服务,为促进矿山公园绿色发展、转型升级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该系列案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其经验做法被省院采纳。
党建+检律协作 激活基层治理新动能
“亲”而不逾矩,“清”而不远疏。近两年,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围绕构建新时代“亲清”检律关系,探索以党建为引领,助推检律协作深度融合,激活基层治理新效能,以新型检律关系助力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
第二党支部把推动检律协作深度融合,作为此案办理的“切入口”。一是推行“检律共建”达成共识。与辖区主要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共同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支部生活日”等党建活动,搭建党员交流平台,探讨新时代如何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发挥“检律协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二是强化沟通增强良性互动。主动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定期会商和交流互动机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主动听取律师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羁押必要性等方面的意见,促进检律双方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监督。三是发挥党员律师的积极作用。检察官与程某霞及其律师反复沟通交流,程某霞认识到虽然没有获得投资人的集资款,但是投资人由于自己的行为遭受了损失,为表歉意愿意尽自己所能弥补投资人损失。在党员检察官和党员律师积极努力下,最终成功为45名投资人追回经济损失32万元,45名投资人全部对程某霞出具了谅解书,投资人联名书写感谢信并送来锦旗,对检察机关全力以赴追赃挽损表达诚挚感谢。
党建+多元调节 提升基层治理新效能
近年来,邻里间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导致轻伤害刑事案件频发。此类案件,处理不好势必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有的小案矛盾积存多年,如何化解这类矛盾,促进基层乡村治理?
多重矛盾的成功化解,一是离不开党支部的引领作用。在办案过程中发挥党小组、支部、院党组的引领作用,承办人及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矛盾化解情况,党小组、党支部、院党组及时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案发地党委政府联系,形成化解矛盾合力。二是发挥村“两委”及党员力量。村里的老党员威信高、情况熟、协调能力强,积极创新刑事和解调解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老党员的力量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干警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本着司法良知,学会换位思考。在全力提升办案效率、穷尽司法救济手段的基础上,检察官用功、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件“小案”,最大限度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确保乡村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