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随着毕业年级陆续开学,校园外部环境是否安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带着这些问题,丹江口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未检部门对市区、乡镇及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中、小学校园周边小卖部、便利店等开展走访、调查,发现部分商铺存在未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警示标语、无证违法销售烟草制品的情况,且这些店铺都在距离学校不到50米的位置。
针对以上问题,该院依法向烟草专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他们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违法销售香烟制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对我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制品危害。
5月22日至25日,该院会同烟草专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商铺售卖烟草制品情况开展巡查,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参与公益诉讼监督活动。
巡查过程中,该院未检检察官主动向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法律法规,希望他们自觉遵守相关售卖规定,拒绝未成年人购买需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商户经营许可证进行执法检查,并会同烟草专卖局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校园周边持证销售烟草制品的商户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宣传教育和劝告清退工作。
巡查结束后,该院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烟草专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一致表示,将加强工作联动,相互配合,加大校园周边违法销售烟草制品的查处力度,确保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法律法规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