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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筑牢刑满释放人员安置“防疫线”

【字号:    】        时间:2020-03-21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晨祎)“叶某某,隔离期间要遵守隔离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隔离点工作人员的管理,有情况或问题可以向隔离点反映,也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我们的检察服务中心电话是12309”320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和一名刑满释放人员谈话时说。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监管场所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和省检察院文件精神,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开展适应疫情防控要求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319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出所前必审必谈,了解其在关押期间表现,并向其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及健康常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出所后能够尽快适应社会生活。 

  320日,在丹江口市看守所门外,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详细查看了刑满释放人员的释放证、核酸检测结果等材料,确定其手续合法、身体健康后,向其介绍了当前疫情防控基本情况,及出所隔离和生活中的注意事项,并发放了《出监出所人员疫情防控宣传手册》。在隔离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身体情况汇报工作。在与六里坪派出所民警对接好刑满释放人员出所安置工作后,检察官再次向叶某某叮嘱道。 

  据悉,在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及时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审查办案组,一方面由驻所检察干警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所内在押人员安全排查,全面掌握即将出所人员健康情况,认真审查刑满释放人员的释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另一方面由办案组检察官远程提讯即将刑满释放的在押人员,内外联动做实做细“必审必谈”。同时,加强与市公安局、司法局的协同配合,坚决避免出现隔离期不够、健康状况掌握不准和不当安置情形。截止到320日,该院已对3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必审必谈工作,确保人员衔接安置到位,以实际行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