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十堰市检察院 > 专题 > 阳光未来

异地帮教 共助迷途少年回归社会

【字号:    】        时间:2019-10-24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10月23日上午,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携手对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异地委托监督帮教,并就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制度落实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这是丹江口检察院首个接受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委托监督帮教的案例。


  房山区院李春琳检察官先向丹江口院介绍了对涉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的背景、现实可操作性和预估后果,移交了社会调查报告和心理测评报告,随后就异地帮教形式、方法、特殊要求等内容与该院未检检察官张玲丽进行商讨确定,双方随即签署异地帮教协议,共同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现场训诫。 

  “你要切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珍惜这次机会,听父母的话,好好学习,真诚悔改。”张玲丽说。 

  “我非常感谢检察机关能够给我重新开始的机会,你们的教导,我铭记于心,一定会遵从考察期的各项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流下了悔恨泪水 

  活动结束后,李春琳检察官将房山区检察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心理疏导、社会帮教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与丹江口院进行分享。这次交流、学习,对提升丹江口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双方表示加强沟通与交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