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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 警钟长鸣 对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

【字号:    】        时间:2019-07-18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及教育工作,切实督促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日常监管规定,提高矫正人员思想觉悟,端正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和态度,7月18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在张家营社区对均州路、大坝、丹赵路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警示活动。 

  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向7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讲解了社区矫正的工作职能、工作程序,应当遵守的社区矫正主要规定、司法局日常矫正工作主要规定、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处罚情形、权利保护及解矫程序五个方面的内容;重点解释了社区矫正的本质在于教育纠正人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指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限内应该遵守的具体惩罚性规定措施和教育性规定措施;用真实案例告诫社区矫正人员,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重要性,培养大家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改造目标,把握正确的改造方向。    

  检察官强调,作为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认清自己的身份,依法表达诉求,严格遵守日常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各项汇报制度,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要求。 

  本次集中教育警示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服从司法所的管理,好好珍惜这次机会,争取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