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毅 王俊林)“我一定遵纪守法,再不会做违法犯罪的事了,谢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
△检察官为小梁赠送法律书籍
去年4月的一个晚上,还在读高二的小梁,在放学回家路上捡到一部手机,十分高兴。摆弄了一番后,他发现手机未设密码,便轻松进入微信支付系统,给自己网购了一部手机,又通过微信支付消费了其他几笔费用,共2900元。失主手机丢失后很快报警,公安机关开始调查。小梁用捡来的手机网购消费后,惶恐不安,最后向父母坦白了此事。第三天,小梁在父亲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退还了被害人的手机,赔偿了3000元现金。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人经多方了解,小梁没有其他犯罪前科,一时好奇做了违法的事情。且小梁知道是违法犯罪后,非常后悔。考虑到小梁的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小梁正处在人生关键时期,对其从轻处理能让其回归人生正途,经检委会讨论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宣告现场
宣告现场,小梁父母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孩子重生机会,公安民警、社区矫正办、辩护律师分别对小梁进行了法律帮教和心理疏导。小梁也进行了深刻反思,表示要好好学习,学有所成,早日成才,奉献社会,以此为戒,绝不再做违法的事。
对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坚持少捕慎诉原则,联合多部门细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辅导等工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正途。三年来,已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等帮教未成年人5人,均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