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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用“检察蓝”撑起一片晴空

【字号:    】        时间:2019-06-18      

 

  本网讯(通讯员 卢虹竹)为进一步督促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6月13日,郧西县检察院组织未检干警深入河夹、观音两镇,先后对郧西县第三中学、观音镇黄土完全小学、天河移民小学、河夹镇初级中学和中心小学开展了走访调查活动,实地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在上述学校的落实情况。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未检干警采取座谈、查看和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被查访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学生法治教育、学校录用教职员工的审查、校园监控管理、责任机制等方面是否完善;还查阅了学校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防性侵制度,重点查看了女生宿舍环境、食堂卫生安全、学校门口交通安全设施等;检查了学校附近的书店、报刊摊点及文具店等场所,看是否出售含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淫秽色情信息和非法出版物;逐一排查是否存在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

  针对此次监督排查出的部分校园男女生宿舍没有物理隔离、部分学校道路安全存在隐患和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与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反馈,并提出建议。一是各级学校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让师生特别是教职员工知道“一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和相关要求;二是各级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预防校园性侵害制度;三是各级学校要进一步针对不同的班级,分类有效的开展法制宣传,预防性侵害等自护教育;四是各级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寝室、食堂等重点区域的管理,特别是女生宿舍的各项安全管理;五是各级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招录人员的审查力度,并进行一次清理,同时要将师风师德教育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下一步,郧西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苗2019”等专项行动,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继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