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剑锋 赵久国)近日,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某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正被郧阳区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这是今年来郧阳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时办理的脱管人员被追逃案。
李某某,男,1985年出生,湖北十堰市人,因犯诈骗罪,2017年4月5日被郧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期间,李某某未按照法律规定接受郧阳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监管,不按时报到,脱离监管,下落不明。郧阳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发现后,依法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并积极参与查找矫正对象。2018年8月6日,李某某到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承认了错误,保证以后严格按照规定接受社区矫正。但今年1月24日,郧阳区检察院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发现李某某再次脱离监管,经查找下落不明。李某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情节严重,郧阳区检察院遂督促该区司法局提请原审判机关撤销李某某缓刑。3月18日,郧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对李某某所判的缓刑,收监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目前,因李某某下落不明,由郧阳区公安分局对其进行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