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统远 余乐)“邻里之间没有过不去的坎,我们两家本来相距不远,今天能够互相理解谅解,请你们检察机关给她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在郧阳区检察院刑事和解现场,被害人卜某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真诚地期盼着。
秦某和卜某是邻居,原来两家关系和睦,相安无事。2018年,秦某在房屋旁边的荒地上开了一块地当作菜园,该荒地系邻居卜某担水路过的必经之地,为此两家产生矛盾纠纷,经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2018年8月24日,秦某、卜某二人为此事发生冲突,相互撕扯,造成秦某左颈部轻微伤,卜某T12椎体压缩性骨折致轻伤二级。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卜某因对秦某赔偿数额不满,遂向郧阳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双方矛盾彻底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