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琐碎纠纷互伤害 刑事和解促邻睦--郧阳区检察院成功刑事和解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

【字号:    】        时间:2019-03-12      

  本网讯(通讯员 何统远 余乐)“邻里之间没有过不去的坎,我们两家本来相距不远,今天能够互相理解谅解,请你们检察机关给她一次悔过自新的机会。”在郧阳区检察院刑事和解现场,被害人卜某拉着办案检察官的手真诚地期盼着。

  秦某和卜某是邻居,原来两家关系和睦,相安无事。2018年,秦某在房屋旁边的荒地上开了一块地当作菜园,该荒地系邻居卜某担水路过的必经之地,为此两家产生矛盾纠纷,经居委会多次调解无果。2018824日,秦某、卜某二人为此事发生冲突,相互撕扯,造成秦某左颈部轻微伤,卜某T12椎体压缩性骨折致轻伤二级。秦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卜某因对秦某赔偿数额不满,遂向郧阳区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通过审查案件,实地调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秦某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和赔偿意愿,但因赔偿数额双方存在分歧,处于僵持状态。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决定通过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化解本案矛盾,遂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分管领导何统远亲自组织并主持召开双方当事人、邻居朋友参加的刑事和解会议,以案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当事人双方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摒弃前嫌。秦某当场自愿一次性赔偿了卜某的医药费等各项费用1.6万元,卜某愿意对秦某予以谅解,并从法院撤回民事诉状。这起矛盾突出的邻居纠纷案件,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成功和解,修复了受损的睦邻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