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未检特色,加强特殊保护
一是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标准。2013年以来,在实际办案中,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对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捕决定,对5 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诉决定;二是依法提出轻缓处理建议。房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占全部生效判决人数的70.6%,其中缓刑以及管制、拘役、免予刑事处罚的占20%。三是全面落实特殊检察制度。共开展社会调查51人次,为7名未成年人落实了法律援助,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房县院还逐步建立健全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快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及未成年被害人同等保护等专门工作机制。
实验小学“法治进校园”活动
注重源头治理,促进犯罪预防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房县院选派8名政治理论水平高、工作实践经验足的检察干警组成宣讲团定期进校园开展法治巡讲,其中两名检察官被聘为法治副校长。通过制作专题法治宣传手册,录制法治示范课、MV,召开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开通“三色堇•阳光未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举行校园巡讲、街头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册,学生、老师及家长受众人数达90000余人次,发布和推送未检信息和资讯200余条。二是开展突出问题综合治理。2015年,房县院向县教育局、文体局、公安局、学校提出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强化网吧监督管理的建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留守、闲散、流动未成年人群体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三是着力强化涉罪未成年人帮教。2016年8月,未成年人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我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未检检察官制定详细的方案对其开展帮教,池某积极配合并认真悔改。考察期届满后,我院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同年9月,池某由一名“问题少年”成长为大学生。
街头普法宣传
加强队伍建设,织密保护体系
一是提升未检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房县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从人力、财力、制度建设、工作部署多方面向未检工作倾斜。坚持把未检工作纳入全院整体工作规划,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安排有丰富办案经验、熟悉未成人心理特点、富有爱心、亲和力强的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负责未检工作;着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制定了《房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实行了“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二是创建社会关爱平台。与多部门就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等工作建立了长效协作机制,形成严密的预防保护网络。
仙家坪小学“为梦想添色”法治进校园活动
探索试点业务,延伸职能护栏
一是注重内外沟通配合。由院党组专题研究试点推进工作,未检部门制定了《房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移送、案件流转等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内部协作联动。同时加强与外部相关单位工作的沟通配合,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发展。二是把握工作重点。参与看守所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对农村留守儿童、城镇流动儿童的监护侵害和缺失进行监督,主动与民政、社区协作配合,摸排房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信息,与县工商局联合执法,开展涉未家事审判监督,积极与法院开展对接工作,定期调阅并制作工作台账,共享判决文书及线索工作。
与工商联合行动
公众开放日活动
大胆实践 创出特色
房县院未检部门立足工作职能,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谋划出具有房县未检工作特色的新思路、新举措,力争推进未检工作提档进级。
一是运用大数据开展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该院大胆探索,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开展未成年临界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通过整合公安、法院、教育、民政、社区等信息资源,建立高效智能、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信息平台,及时分析、研判、预警,对县域未成年人的高危行为进行重点对象重点预防,精准进行法治教育和行为矫治。切实做到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临界预防和重点对象进行权益保护。
二、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基地”。建设了集宣传、警示、疏导为一体的专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基地,通过警示教育、办案帮教、现身说法、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VR体验、法律知识大冲关、观看法治教育影片等多种形式,开辟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已进入内部设备布展安装阶段。
三、发挥观护教育基地优势。对适用取保候审、不起诉、非监禁刑涉罪未成年人,联合社区、家庭实施帮教,与承担观护教育的单位签订帮教协议,努力在观护方案、帮教措施上下功夫,解决一批留守、闲散、涉罪青少年的职业技能培训问题,助其无缝对接回归社会。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回首来路,汗水与荣耀同在;展望未来,责任与希望共存。在新的起点,新的时代,房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将不忘初心,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