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贞贞)明明是一辆普通七座面包车,一到双休上下学时间,就瞬间变为接送学生的校车,且小小的车里一共挤了15个中小学生。近日,丹江口市检察院依法对司机樊某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丹江口市首例“黑”校车严重超载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案件。
据悉,因村里交通不便,学生到集镇上学太远,学生的父母就找到被告人樊某某商量,出资让其每个周末帮忙接送学生。2017年9月,樊某某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营运资格的情况下,以每学期每名学生330元的价格,承接了均县镇某村在该镇九年一贯制学校上学的学生每个周末的接送工作。因为孩子太多,为省时省力,樊某某都会跑两趟接送,核载7人的面包车里,每次都会挤下十几个学生。2017年12月24日下午,樊某某和往常一样驾驶“黑校车”搭载了15名学生上学,在前往学校的路上被丹江口市交警大队查获。
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使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本案中,樊某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严查非法校车,做好校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