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妍研 杨洁)近日,茅箭区检察院举行了“亲职教育”座谈会,此次座谈会的客人十分特殊,是已涉案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家长。目的是在矫治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和预防再犯上,帮助家长提升责任意识,切实起到监督未成年人遵守教育矫治特殊要求的作用。
长久以来,实践中的亲职教育往往集中于犯罪嫌疑人、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和被不起诉人,即亲职教育的对象通常是涉罪的未成年人。诚然,孩子已经涉嫌犯罪了,需要对他(她)的行为进行矫治了,对家长进行亲职教育当然是十分必要的。
但茅箭未检人通过长期的实践办案发现,将亲职教育仅仅局限于涉罪未成年人是远远不够的。对于已涉案、但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更应对其加强引导,助其回到正轨。
座谈会上,区院“红杜鹃·阳光未来”未检团队向参会家长宣读了部分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并分享了各自的家庭教育经验,耐心地家长们剖析了孩子的犯罪原因,分析家庭教育的失当之处,纾解未成年人和家长之间的矛盾,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方式。
未检检察官建议家长培养与子女沟通的方式,希望家长能够花时间照顾未成年人的心理动向,时刻把握对未成年人进行沟通教育的机会,帮助子女树立起正确的守法观念和价值观,家长现在的耐心可以换来以后的舒心。
与会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纷纷表示,参加“亲职教育”座谈收获很大,不仅能增强自己的监护意识,提高监护的能力,也有助于缓解家庭中紧张的亲子关系,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改过自新的良好家庭环境。今后,会按照检察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教育方式方法,更好地管护孩子,矫正其不良行为,让孩子健康地融入社会。
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和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四道防线。其中,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未成年人的性格、道德品质、理想情操的形成,都与家庭环境、家庭教育有很大的关系。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基础环节,让父母明晰如何做一个合格家长的亲职教育,有利于帮助家长明确自身角色定位与职责,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理性、科学、健康的成长环境。
据悉,2017年以来,茅箭区检察院主动将亲职教育的范围由局限于罪错、涉罪未成年人,扩展到涉案未成年人,将亲职教育的渠道由局限于对案件中的涉案人进行寓教于审特殊教育,拓展到对家长群体进行普适性的亲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