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十堰市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十堰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相关举措和成果。
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蔡健向媒体通报十堰检察机关近三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朗霞主持发布会,茅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汪俊体、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林、丹江口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兴桂参加发布会,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及省、市各级媒体记者受邀出席发布会。
3年来,十堰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共批捕362件552人,起诉512件843人,同步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111人107.65万元,心理干预613人。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捕诉案件385件71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45人,不起诉144人,附条件不起诉146人,47人经过帮教考上大学。
助力家庭保护。先后与市妇联、市关工委会签了《关于共同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汇聚专业资源,对严重不履职的家长发“督促监护令”,3年来已发181份。督促学校保护。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全市共有131名检察官担任337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亲临学校履职共计538次。监督网络保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强化网络系统治理,3年来办理涉未网络违法犯罪案件15件65人。促进社会保护。针对案件背后反映的涉未社会管理问题,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履职加强管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与治理并重。融入政府保护。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未保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工作32次;实行人大意见建议和检察建议相互转化工作机制;牵头与市民政局、市妇联会签了《全市“阳光未来”安全员工作办法》,组建基层安全员队伍,合力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全市未检干警组建28人“阳光未来”法治宣讲团,有计划、分步骤做好法治教育和犯罪预防。常态化开展检察公众开放日、法治巡讲进乡村、法治进校园等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开设网络课堂、直播互动,以新闻媒体、医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等为依托,打造“法治+心理+家庭教育指导”复合式法治课,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全时空”“全覆盖”。
持续强化未检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不断夯实基层专业办案组织和工作团队。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建成两支专业司法社工队伍,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基地,6家未检工作室或“一站式”办案场所,11个心理矫护基地,13个观护基地和观护站,14个基层社区检察服务站点,挂牌4个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10余人专业家庭指导师队伍,正升级改扩建12309未成年人专区和法治教育基地,基本形成了系统化、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未检社会化支持体系。
2020年以来,共有三个国家级创新项目花落十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获2021年度“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个县检察院获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两个县级院开展省级社会化支持系统建设试点,9个未检工作团队均先后获得省市级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