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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社区矫正法》 凸显检察监督

【字号:    】        时间:2020-06-30      

  本网讯(通讯员 王品峰)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让全社会更加深入地了解社区矫正制度,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环境,推进法治平安郧西建设,624日下午,郧西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应邀派员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全县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议。 

  会上,该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王品峰作业务辅导。他指出,作为我国社区矫正领域首部专门性法律,《社区矫正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围绕《社区矫正法》关于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职责定位、工作重点,以往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不足之处,以及从事该项工作职业风险、自律要求等三个方面,王品峰向与会同志们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努力实现双赢、共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是协调、配合的关系,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使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好好改造、早日回归社会,都是在为创造高质量的司法产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职尽责,检察监督不是在给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挑刺、找麻烦,而是从不同角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应该相互信任、形成合力、共同提高,努力实现双赢、共赢。二是要找准差距,严格贯彻《社区矫正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实践,王品峰对以往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 :未充分调动、发挥社区矫正小组人员的作用,监管存在“单打独斗”情形;没有明确的矫正方案,或矫正方案单一,缺乏个性、针对性;日常监管措施、手段简单化、模式化,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趋向形式化、虚无化;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在此基础上,王品峰对严格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提出了细致具体的意见。三是要警示教育,强力捍卫《社区矫正法》,真正做好忠诚卫士。王品峰同志根据以往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性、有效管理的困难性、社会安全的隐患性、履行职务的风险性等。通过介绍相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案例,着重强调《社区矫正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六种行为,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都不能触碰的红线,要求今后在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中,一定要牢记党纪国法,依法规范、正确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