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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老伴不幸身亡,司法救助暖心

【字号:    】        时间:2021-09-22      

  本网讯(通讯员 周青青)“感谢党的关怀,感谢检察官的关爱,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帮我们一家渡过难关,发放的这笔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啊!”9月18日,家住湖北省房县白鹤镇石堰河村的何某某来到房县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现场接过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兵递来的1.5万元司法救助金时,何某某激动地连声道谢。
  2020年7月30日,何某某的爱人刘某某在白鹤镇石堰河村河边捡知了壳时,被窜至此处的精神病人邓某某用刀具刺伤,最终刘某某因失血过多死亡。经鉴定,邓某某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2021年5月,房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以监护不力判决邓某某双亲赔偿何某某一家经济损失41万余元。但邓某某的父母年事已高,无赔偿能力,无法履行赔偿义务,何某某一家至今未获得任何赔偿。
  “我有冠心病,儿媳妇有间歇性精神病,两个人病情都长期靠药物控制。现在儿子儿媳迫于生计,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小孙子只能留在家里由我来照顾,日子太艰难了……”刘某某生前作为家中主要劳力,艰难操持着一家人的生计,日子虽然清贫,但在扶贫政策扶持下,全家生活倒也其乐融融,而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彻底捣乱了这个普通家庭的幸福。
  房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核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了此司法救助线索,及时和原承办检察官了解基本案情及核实相关案件材料,并主动与何某某联系,深入何某某家中查看家庭情况,走访了村委会了解到该户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目前一家人的生活面临困境。8月18日,该院正式受理了何某某的救助申请。9月3日,该院召开何某某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受邀听证员在了解案情后一致同意该院给予何某某司法救助1.5万元的意见。
  解燃眉之急,点希望之灯。今年以来,房县检察院秉持“应救尽救”的原则,聚焦司法救助重点人员,已救助困难对象8人,占全部救助人员的75%,让救助金既救急又救贫,防止出现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