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十堰市检察院 > 未检综治

阳光未来 | 主动出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字号:    】        时间:2022-05-11      

  本网讯(通讯员 王琴)随着“加味”电子烟的流行,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成为其中的消费群体,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59日上午,丹江口市检察院会同市烟草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共同开展电子烟销售突击检查行动。 

  行动中,检查组先后来到市区3家电子烟实体店进行现场检查监督,查看电子烟销售者的营业执照、销售台账、是否存在违规违法产品、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警示标语,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烟要求,对难以判明是否系未成年人的,要严格开展身份证件查验,进一步规范电子烟市场经营秩序。 

  检查过程中,该院未检办干警还向电子烟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多次释明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法律责任和违法成本;烟草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51日起开始实施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提醒广大经营者调味电子烟产品将于101日起禁止销售,积极引导电子烟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强与烟草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