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光临十堰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承担着对刑事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职能,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在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检察事业只有深深地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随着新媒体应用的不断发展,社会舆论环境愈加开放、透明,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尤其是司法办案活动时刻处于公众和媒体监督之下,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提高新媒体时代下的司法办案能力、法律监督水平和社会沟通能力,已经成为我们更加紧迫的重大任务。 我们将充分发挥网站的各种功能,努力扩大检察网络的辐射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及时反映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规范文明司法方面的工作动态;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检务公开权威发布平台的作用,认真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倾听民声、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将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化作检察工作前进发展的不竭动力。 衷心感谢您的访问,真诚期待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及未来五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一城两带”发展战略和“外修生态、内修人文”发展方略,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十堰率先在秦巴山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学武 2017年1月
李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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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6-28 来源: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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