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于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2日上午9: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站下载准考证,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信息是否与自己所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考试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09:00-11:00
科目名称:岗位能力测验
考生应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走错考点、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请考生自行准备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笔试过程中除考试所需证件及文具外,一律不得携带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
考点地址: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市茅箭区顾家岗丹江路26号)。
考点入口:丹江路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东北门)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2路、9路、13路、26路、59路、205路、699路公交车在职教集团站下车。
(注:红圈位置为考点入口)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