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来临之际,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6月27日,十堰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为全体党员干警讲授专题党课。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参会。
结合十堰检察工作实际,刘少军就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努力将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的实际成效,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要审时度势,深刻领悟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司法机关,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作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落地; 要以开展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持之以恒转作风、强素能、提质效,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监督中彰显检察担当。
二要鉴往知来,清醒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一环,要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开展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常态化正风肃纪,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三要以案为镜,精准把握作风建设的靶向性、穿透性。要保持政治清醒,深刻认识到违规吃喝背后的政治危害,坚决杜绝麻痹松懈思想;要强化以案为戒,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化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做到一寸不让,时刻保持高度敏锐性,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四要知行合一,始终坚持作风建设的实践性、长效性。要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精准聚焦检察队伍作风突出问题和学习教育薄弱环节,靶向发力;狠抓党性锤炼,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养正气、固根本;狠抓查摆整治,以真改实改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狠抓司法为民,以“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情;狠抓从严治检,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织紧织牢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