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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检察院举办“‘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

【字号:    】        时间:2025-05-30      

 

2025年5月是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第5年。5月29日,十堰市检察院举办“‘典’亮生活 守护美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出席会议并通报工作情况,检委会委员万华庭主持新闻发布会。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市委统战部部分同志、部分民主党派代表、群众代表和省市级媒体记者受邀参加活动。

会前,参会嘉宾和媒体记者先后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案件管理大厅等场所,观看了十堰检察形象片《使命》,“零距离”感受检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检护民生、数字检察等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深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新闻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通报了2020年来民法典实施及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茅箭区检察院、郧阳区检察院、房县检察院分别介绍了民法典实施后办理的典型案例及工作情况。

五年来,十堰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加强精准监督,做优做实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全力推进“检察为民”等专项活动走深走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办理的一批案件入选全省优秀典型案例:十堰市检察院、茅箭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贺某某与某银行十堰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被评为全省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典型案例;郧阳区检察院院办理的郭某某执行监督一案,被评为全省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房县检察院办理的湖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加强法检协调机制建设,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机关在办理裁判结果类监督案件时,注重加强与原承办法官、业务庭室沟通,为抗诉意见及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达成共识。如办理的李某某火灾事故案件,检察官庭前多次与主审法官沟通,阐明检察机关的抗诉观点,还陪同庭审法官亲赴火灾现场取证,最终达成共识。同时,强化释法说理,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时,注重向申请人释明裁判规则,加强释法说理,召开公开听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赢得申请人的理解和认同。如办理的李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劳动争议申请监督一案,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检察官与二审法院法官及一审执行法官及时沟通,共同邀请所涉案件当事人现场进行圆桌会议,通过司法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打开李某“心结”息诉罢访。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不服生效裁判结果类监督案件867件,其中提出抗诉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5件,法院再审改判61件,再审改判率为85.9%,提请省院抗诉2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657件,终结审查78件。

严格把关,做深做实执行活动违法监督。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帮助老百姓将“纸面权利”变为真金白银。办案过程中全面履职,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次违法问题,由对事监督延伸至对人监督。注重拓展思维,积极排查存在的社会治理漏洞,执行监督效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五年来,针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47件,目前法院已采纳145件,采纳率为98.6%;针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向法院发出214件检察建议,目前法院已采纳206件,采纳率为96%。

深挖细查,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十堰市检察院、张湾区检察院先后与法院建立虚假诉讼监督协作机制,会签《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达成惩治虚假诉讼共识,统一虚假诉讼认定标准。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时,充分运用检察业务系统数据,挖掘案件线索。聚焦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发现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线索。据统计,五年来通过“一案多查”及检察业务系统,十堰市检察院先后成功办结30余件民事虚假监督案件,移送犯罪线索11件。办理民事虚假诉讼52件。

能动履职,扎实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将支持起诉相关工作列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清单,以清单具体化要求压实各环节工作责任,畅通支持起诉“绿色通道”提升欠薪线索处理效率。聚焦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者权益保护,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通过提供法律支持、协助收集证据、出庭支持等方式,帮助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最终实现司法实质公平。五年来,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86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欠薪案件78件,涉及农民工人数85人,追回农民工工资167.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