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十堰市检察院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主持读书班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学原文悟原理、深入领会精髓要义,为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夯实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推进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就开展好学习教育,会议要求:
以“学”为先,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思想根基。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习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要在“对标对表”中找差距,刀刃向内深入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要在“入脑入心”中强自觉,进一步引导干警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成为自觉遵循。
以“干”为要,在知行合一中彰显检察担当。要以“严”的基调纠治“四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吃喝、违规打牌、赌博、公车私用等问题“零容忍”,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和司法不正之风,锤炼过硬作风。要以“实”的举措服务群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为民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拼”的劲头推动发展。锚定“五个一流”工作目标,把开展好学习教育同推动各项工作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结合起来,以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以“责”为重,在压实责任中凝聚工作合力。要强化责任担当。院领导要扛稳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各支部书记担起管理责任,督促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要完善制度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健全“全链条”的工作机制。要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以“廉”为镜,在自我革命中永葆清廉本色。要算好“政治账”。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做到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白、生活上清新。要净化“朋友圈”。慎重交友,远离“围猎者”,做到公私分明、亲清分开。要守好“小节关”。从小事小节做起,坚决抵制“微腐败”,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