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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效办案 | 市检察院召开“三个管理”学思交流会

【字号:    】        时间:2024-11-01      

 

为深入学习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引领全市检察干警更新管理理念、聚焦管理重点、转变管理方式,10月31日,十堰市检察院召开“三个管理”学思交流会,围绕抓好“三个管理”开展系列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13名部门负责人总结本部门1-10月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结合部门实际畅谈“三个管理”学习体会。各分管代管领导对汇报情况进行点评,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会议一致认为,最高检“三个管理”理念及一系列相关贯彻落实举措,具有标志性意义、转折性特点,对做好全市检察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就如何抓好“三个管理”、落实“一取消三不再”,刘少军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聚焦“知与行”这个关键。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主旨要义。明确“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的考核,不意味着不抓管理。相反,抓管理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要加强对“三个管理”的认识理解,准确把握三者核心要义,结合检察职能深入研究如何真正抓实抓好“三个管理”这一新课题,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是聚焦“质与效”这个中心。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第一要务。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必须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对“三个管理”的研究,运用到每一个检察办案环节,不断强化管理理念,树牢“产品意识”,以高质量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质效履职办案为载体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三是聚焦“权与责”这个核心。加强“三个管理”应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为牵引,对检察办案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科学管理。抓前端“准确明责”,巩固深化“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落实机制。抓中端“实时督责”,加强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抓后端“严格追责”,强化案管、检务督察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推动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三个管理”紧密结合。

四是聚焦“人与案”这个根本。人才是第一资源,队伍管理是检察管理的压舱石。要紧紧抓住人才这一核心要素,抓好“五个专才计划”工程的实施,在技能训练、业务培训、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做文章,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职业素能、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强化自我管理,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