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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同心 风雨同行 十堰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升级版”

【字号:    】        时间:2024-03-19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新体系,3月15日,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会签《十堰市人民检察院 十堰市公安局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嵘,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昌胜主持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近年来,十堰检警双方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侦监协作配合机制不断深化完善,协作与监督逐步驶入双向“快车道”,在贯彻落实、协作配合、助推治理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就进一步规范侦监协作、提升机制效能,宋嵘强调:
一要人民至上聚共识。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站在护法治的角度深化认识,站在促改革的维度更新观念,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同频共振抓规范。要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完善监督制约、协作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高效运行。
三要科技赋能强支撑。要坚持创新、共享、集约、安全理念,协同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共同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机制落实。
四要教育培训提质效。要充分发挥“侦协办”桥梁纽带、支撑保障作用,创新教育培训、交流学习方式,做实“同开会、同标准、同上案、同上课、同宣教”五同机制,打造侦监协作配合机制“十堰样板”。
就进一步推进侦监协作规范化、实质化、长效化运行,刘少军强调: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同舟共济“一条心”。要深刻领悟精神实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更高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同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要凝聚合作共识,在协作配合中强化监督制约、在监督制约中保障协作配合,共同提升打击指控犯罪能力和人权保障水平;要尊重彼此关切,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切实维护政法机关法律权威和公信力。
二要强化机制引领,同频共振“一起拼”。要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发挥“把控”优势,充分释法说理,持续跟踪问效;要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联席会议、联合督办、线索移送、数据通报等常态化沟通衔接,加强捕诉环节工作衔接配合;要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资源共用、数据共享,用“数据赋能”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监督办案。
三要强化科学统筹,同题共答一盘棋”。要加强法律监督,依法强化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类案监督,特别是要聚焦涉企、涉毒案件,加强专项监督;要推进繁简分流,切实解决刑事案件总量不断上升与有限司法资源间的矛盾;要促推轻罪治理,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健全不起诉非刑罚处罚措施等方式,实现“治罪”和“治理”标本兼治。

 

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同向而行一起赢”。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谋划好、部署好、推进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进一步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要强化素能提升,搭建提升业务能力的多样平台,合力提升“公检”干警综合素能;要强化组织保障,配齐配强侦协办派驻人员力量,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专业化办案团队人才库,健全、细化工作规章制度。
会议期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昌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代表双方签订《备忘录》。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平对《备忘录》内容进行解读。
《备忘录》共10条内容,围绕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侦查监督协作配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等达成一致意见,对完善十堰公安、检察机关高效协作联动机制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前,刘少军一行还调研了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