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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 │ 市检察院正式启动学习委员制度

【字号:    】        时间:2022-11-14      

 

  本网讯(通讯员 郑旭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省院“素能提升年”的工作部署,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11月11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学习研讨会,并宣布《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委员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启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吴弘杰主持会议,各业务部门学习委员参会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吴弘杰宣读了《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学习委员制度实施方案》。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爱党、听党话、跟党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干警,我们要不断提升自身审查案件能力、证据把握能力、司法说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参会人员交流发言 

  交流阶段,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吴弘杰,第二检察部干警吴彬彬、龚雯、段文浩结合思想认识和检察实际,向大家分享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表示要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立学习委员制度为契机,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检察素能。 

第二检察部干警石金红、张琦 

  第二检察部干警石金红、张琦结合自身办案,以“讲政治、说办案、讲工作”为主题,分享了自己在业务工作中的认识与体会,并与参会人员交流讨论。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晓军结合交流内容,从为什么学习、学习什么、怎么学习、学出怎样的成效几个方面,对市检察院开展学习委员制度的意义和必要性作出阐释。 

  他表示,推行学习委员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根本要求,是落实最高检提出的“质量建设年”、省院提出的“素能提升年”和市委提出的“岗位大练兵”等工作部署的客观需要,更是检察干警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自我的需要。 

  就如何落实好学习委员制度,赵晓军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全体检察干警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做到月初有学习计划、月底有学习总结,年底有学习台账,确保学习委员制度落到实处。 

  二要充分调动积极性。要做到安排细致化、内容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既要有理论学习还要有业务交流讨论;既要主题鲜明,又要内容充实;既要把专家学者“请进来”学,又要主动“走出去”学,通过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和形式,做到想学习、会学习,以学促用,以用促学。 

  三要加强督办。检务督察部门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政治部要加强指导,把开展过程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出去。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以学习委员制度为抓手,在全院努力形成争学的风气、常学的风气、善学的风气、深学的风气,力争实现政治水平、理论水平、决策水平、业务水平显著提高,打造一支忠诚担当、作风优良、能力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