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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正式启动

【字号:    】        时间:2024-04-19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部署,落实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关于深化协作联动机制要求,4月18日,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召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凌燕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现场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主持。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彭先榜介绍了市总工会劳动者权益维护相关工作情况,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辉宣读了《意见》内容。与会人员就加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交流发言。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凌燕


  凌燕在讲话中指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工会与检察机关要在制度设计、整合资源、优化机制、畅通衔接等方面做好文章。一是要建好一个机制。要围绕机制建设,服务中心大局,聚焦劳动法律监督和职工权益维护,推动实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赋能,共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更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要运用好两个制度。要运用好检察建议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等手段措施,妥善化解劳资矛盾纠纷。要突出关口前移,抓好风险防范,从事后维权向超前预警延伸、从静态监督变动态监测提升、从被动处理向主动排查转变。三是要落实好三项举措。要整合各自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深化协作配合,努力在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共建水平和打造工作品牌上下足功夫。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

就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筑牢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屏障,刘少军指出既要重视权益保障,还要强化政治上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上,坚持人民至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既要重视传统领域,还要关注新兴业态,灵活运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强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既要重视常规维权,还要关爱特殊群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妇女、残疾人、老人等特殊劳动者和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落实落细困难帮扶和司法救助;既要重视职工权益,还要兼顾企业发展,积极运用调解、协商等方式,把握好劳动维权和企业发展间的平衡,在依法履职同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重视个案办理,还要推进类案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类漏洞,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推动构建多元协同保护大格局。

会前,凌燕一行还调研了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十堰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问津书屋、市检察院融媒体中心等地建设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