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部署,落实省检察院、省总工会关于深化协作联动机制要求,4月18日,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召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联席会议,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凌燕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现场 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俊主持。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彭先榜介绍了市总工会劳动者权益维护相关工作情况,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李辉宣读了《意见》内容。与会人员就加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交流发言。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
就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筑牢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屏障,刘少军指出:既要重视权益保障,还要强化政治上看,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上,坚持人民至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既要重视传统领域,还要关注新兴业态,灵活运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支持起诉等检察职能,强化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既要重视常规维权,还要关爱特殊群体,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妇女、残疾人、老人等特殊劳动者和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落实落细困难帮扶和司法救助;既要重视职工权益,还要兼顾企业发展,积极运用调解、协商等方式,把握好劳动维权和企业发展间的平衡,在依法履职同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既要重视个案办理,还要推进类案监督,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类漏洞,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推动构建多元协同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