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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字号:    】        时间:2023-09-14      

  日前,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湖北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十堰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检察院、市委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的要求,十堰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讨论研究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和实施教育整体要求。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党同志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要在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科学谋划好、精心组织好、扎实推进好,切实以主题教育成效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到位。要站在政治、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要深刻领会开展主题教育是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履行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责、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要深化认识,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快起来,措施上严起来,把教育抓到实处、落到实处,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
   总体要求要遵循。要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确保实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目标。要坚持实践导向、问题导向,狠抓任务落实,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准确把握原则方法,强化作风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层层加码,以严实作风确保主题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
   规定动作要规范。做好规定动作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对主题教育规定动作必须做到、必须严谨、必须务实。要严格按照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教育步骤整体推进,融会贯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十堰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好学习教育,逐步完善创新方式方法,在内容上、方法上、形式上突出主题,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
   组织领导要加强。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切实强化开展主题教育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主题教育在高站位起步、高标准推动、高质量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既要挂帅也要出征,以上率下,当好表率,做到层层示范、层层带动。机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各支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确保主题教育有力有序推进。
   整体工作要统筹。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加强主题教育研究谋划,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做到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要重在做好“结合”文章,紧密结合检察工作任务与条线工作职责,找准理论学习落脚点、工作实践切入点,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创一流争第一干唯一”的务实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