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问渠那得清如许,市检察院这次理论学习醍醐灌顶

【字号:    】        时间:2022-11-08      

   

  本网讯(通讯员 郑旭宴)为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11月7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再研究、再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主持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县级干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 

  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隆侃领学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及习近平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讲话精神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平领学《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晓军领学《最高检关于常态化开展司法责任追究和检察官惩戒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党的二十大报告举旗定向、高瞻远瞩、催人奋进。”部分与会人员结合思想认识和检察实际,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和使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为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参会人员做交流发言 

  刘少军检察长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分享四点体会: 

  一要学出赤胆忠诚的政治自觉。要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坚定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要强化检察办案,把讲政治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检察办案做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要学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要胸怀“国之大者”,强化大局意识,牢记权为民所用,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在持续办好检察为民的实事上;要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主动对接群众司法需求,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助力社会矛盾化解的“源头治理”。 

  三要学出踔厉奋发的检察担当。要明确检察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方位,主动担当作为,自觉融入建设法治社会全局;要依法能动履职,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知识产权综合保护、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等工作上下更大功夫、见更大实效。 

  四要学出公正无私的浩然正气。要落实党要管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检,坚决纠治顽瘴痼疾,纠正一切不正之风;要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践行廉政要求,自觉接受监督;要不断推进自我革命,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永不变质。 

  刘少军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十堰检察机关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还要持续发力,做到“四要”: 

  一要持之以恒,既要严格按要求学,又要积极主动学,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等学习计划表,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结合检察职能学。二要注重实践,既要高屋建瓴,又要脚踏实地,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三要聚焦重点,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学习活动中的“七个聚焦”为着力点,学深悟透、深入贯彻。四要形式多元,既要坚持集体学,又要加强自学,要统筹党组、党支部、部门等集体学习,丰富宣讲、专家授课、读书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将学习成果纳入考评。 

  会议还对下一阶段检察工作重点任务做出提示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