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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 “护苗”成长 ——十堰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优秀女检察官事迹展

【字号:    】        时间:2021-04-06      

   

  20210330日《十堰日报》 

  04版:专题报道 

  本网讯(通讯员 余硕)编者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关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是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使命。在我市检察机关中,活跃着这样一群身影,她们坚守公平正义,用过硬的本领“护苗”成长;她们满腔铁血柔情,用温暖和关爱春风化雨,她们就是人民的女检察官。不久前,在湖北省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1周年表彰大会和十堰市妇女发展成果展上,我市检察机关2个集体、1名个人分别获得省、市先进表彰。她们的故事令人感动,她们的事迹广为传颂。今天,让我们走近她们,聆听她们的事迹。(检察官讲述故事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用法律守护孩子成长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四检花”  

 

  “曾经以为我的一生都将与阴霾相伴,直到遇见了您,检察官阿姨,您像阳光般照亮我、温暖我,让我相信我还可以拥有美好未来!”这是远在广东省深圳市的被害人小雪给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发来的短信。小雪因被性侵、家暴而陷入困境,其父亲成为被告人由检察机关从严从快提起公诉判处无期徒刑。投靠母亲的小雪及弟弟在深圳无学可上,并有严重的心理问题。为了保护、救助二人,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朗霞联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等寻求异地协作。经协调,跨两省6个检察院携手为两名未成年人解决异地就学、心理疏导、司法救助、低保救助问题,成功挽救了两个困境儿童。 

  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是一个由4名女检察官组成的先进集体,她们充分履行规划、指导、管理全市未检工作的职责,认真办理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涉未案件,研究、指导全市疑难、复杂涉未案件。三年来,全市共有10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考上大学,255名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修复。建立14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1个未检社工站、17个心理、亲职教育实践基地,与21家单位建立协作关系,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保护、救助等工作。8起涉未案件获全国、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件、未检精品案件表彰。2021年,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照亮迷途少年前行路  

  茅箭区人民检察院 喻群芳  

  2020410日,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被分派到我所在的办案科室。刚接手案子,我就发现涉案双方均为未成年人,且各怀抵触情绪,一直未能达成和解。 

  面对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双重考验,我同办案组其他成员专门通过区人民检察院的远程视频系统,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双方法定代理人、援助律师在“零接触”状态下完成亲情会见、相关权利义务告知、提讯等法定程序,确保办案、防疫两不误。 

  为积极化解双方抵触情绪,我们办案组轮番从“情、理、法”角度,对涉案双方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六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同时,对六个涉案家庭进行亲职教育,并结合社会调查报告,组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最终对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办案不是目的,我们关注的重点始终在预防、挽救和保护。在和受害者家属沟通时,我了解到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于是联系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动介入,帮助受害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缓解燃眉之急。 

  不仅如此,我们办案组依靠区人民检察院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三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制订个性化帮教方案。期间,我驱车800余公里对入驻观护帮教基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探望回访,给其带去温暖和关爱。经过悉心帮教,这些未成年人有的掌握了生活技能,有的投身到公益活动中,还有的顺利进入社会回归正途。 

  “问题少年”获新生  

  张湾区人民检察院 鄂燕  

  “检察官阿姨,这次学校举办的学生技能竞赛我拿到专业组三等奖!”不久前,我再次收到阿成(化名)发来的好消息。这个曾经的“问题少年”,在“检察+社区+学校”的社会支持体系护航下迎来了新生。 

  20193月,阿成因为参与一起寻衅滋事案进入我的视野。第一次看守所提讯,阿成对抗情绪严重,面对母亲泪流满面的说教,也依然不为所动,甚至恶语相向。 

  经社会调查评估,因为父母长期争吵、关系恶劣,读初中后阿成变得十分叛逆,上了职校后更加不服管教,结交不良社会人员,社会危险系数高。最终,根据综合判断,我对阿成批准逮捕,并同时启动跟踪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而对涉案的其他人员作出不够罪不捕和无逮捕必要不捕决定。 

  “我错了,现在坦白还来得及吗?”自己和“小伙伴们”的区别处置给阿成造成很大的心理震撼,再次面对提讯,阿成主动向我反省,逐步端正认罪悔罪态度。 

  跟踪审查后,我及时对阿成变更强制措施,积极推动刑事和解,依法对阿成等5名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委托第三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学校共同协助进行为期十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 

  洗心革面,是历经风雨后阿成身边所有人对他的评价。看到阿成的改变,我无比高兴和欣慰。成长的道路总是伴随着风雨,也许我无法阻止风雨的到来,但我愿帮助“问题少年”走过风雨,迎来晴天。 

  小冉,你不是一个坏孩子  

  郧阳区人民检察院 杨华  

  小冉入室盗窃的案卷放在案头,面对这个未成年的女孩,我除了办案,还能为她做点什么? 

  第一次见到小冉,是在未检办案区。看着这个衣着素净、目光清澈的女孩,我无法把她和入室盗窃联系起来。那天她是和她的母亲一起来的,母亲已有身孕,行动有些不变,坐下前,小冉本能地给母亲搬了椅子,扶着妈妈坐了下来,然后依在妈妈的边上,低着头,不敢看我。从事未检办案多年,这样的情景我很少见。她绝对不是一个坏孩子,直觉告诉我。 

  小冉的案情很简单,去年的一天,小冉的鞋坏了,她知道家里有弟弟、妹妹,父亲打工的钱还没有发。她不忍心张口让父母买新鞋。思来想去,小冉翻上她家二楼阿姨家偷走了一双鞋和100元钱…… 

  我与她慢慢地谈开了,从她的讲述中,我明显感到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心理落差问题,她与父母关系疏远,性格内向。根椐小冉的情况,我们给小冉联系了心理咨询师和司法社工,开展志愿陪伴引导,还和她的父母作了深入交流。 

  14日,我们到她家里告诉她案件不起诉的决定时,小冉忍不住哭了起来,安慰了好一阵,小冉才平息下来。小冉没说话,但我能感到她非常珍惜法律的这次原谅。回来的路上,我收到小冉的微信:“检察官阿姨,谢谢您!请您放心,以后我一定走正路。” 

  真好!我的孩子回来了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 柯雪峰  

 

  “我认罪,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反正也没有人管我。”小李面无表情地回答着我的问题,他的母亲在一旁黯然叹了口气,什么都没有说。 

  小李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父亲就因意外去世了,母亲改嫁后又生了一个小孩。养育新生儿耗去了母亲的大部分精力,小李便觉得母亲不再关心自己,初中肄业就步入了社会。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其经不住诱惑,在朋友邀约下实施了犯罪。 

  “我太不善言辞了,从来没有跟孩子好好沟通过,亏欠他太多。”在我问起小李的情况时,他的母亲带着悔意。 

  两人从无法沟通,到渐渐能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在这个关系缓和的过程中,母亲看到了儿子的痛苦和委屈,儿子也感受到了母亲的艰辛与深藏心底的爱,双方逐渐开始有频繁的电话交流。 

  在小李18岁生日那天,母亲拿着蛋糕出现在小李面前:“祝你生日快乐!” 

  “谢谢妈妈!”小李眼中泛着泪花,说出这四个字他如释重负也如获新生。小李知道,母亲对自己的爱从未减少过一分。 

  母亲拉着小李转过身来:“谢谢检察官,谢谢你们让我曾经童真又善良的孩子回来了!” 

  为了孩子的笑容  

  竹山县人民检察院 赵艳  

  

  201911月,我在办理一起未检案件中,发现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大刚在一酒吧包厢内对未成年人小芳施以强制猥亵,导致原本患有抑郁症的受害人病情加重。面对这样一个敏感特殊的案件,我首先考虑到的是能够尽快帮助这个孩子及其家庭。 

  如何让被害人走出阴影?作为案件承办人,我认为办案不仅要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还要帮助小芳尽快走出心理阴影。针对小芳的现状,我决定对其进行心理救助。经小芳父母同意,我们主动协调联系竹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医生,为小芳提供有针对性的上门心理疏导服务。 

  “孩子需要更多的安全感与关怀,小芳能跟我们交流,这说明她信任我们,这也是很大的变化。”看到小芳状态的改变,我非常欣慰。在安抚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同时,我密切关注司法审判进度。 

  去年1月,大刚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拿到审判结果的我以职业敏感度发现判决量刑过轻,并依法依据对一审判决结果提出抗诉。最终我的想法得到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犯罪嫌疑人大刚在二审判决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受害人小芳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帮孩子早日走出迷途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 刘程程  

 

  2017年年初,面临中考的小鹏因厌学在办理休学手续后,借务工之名远离父母监护,后又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伙同他人非法撬盗七家商铺获利6000余元。 

  这起未检案件分到我手中后,我反复查阅案卷、多次与小鹏沟通,通过“听、访、谈”,倾听其心声,了解其成长历程,走访其学校,并与其监护人深入交谈以帮助小鹏的父母查找问题,共同探讨改进教育方式,帮助小鹏早日走出迷途。 

  鉴于小鹏较好的悔罪态度,我坚持慎捕重教、宽严相济的办案原则,依法对小鹏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小鹏如愿以偿地参加了中考,并取得了初中毕业证书。为了帮助小鹏化解心结,我多次与其父母沟通,帮助他们家解开了存在多年的家庭矛盾。在了解到小鹏的喜好后,我又精心为其制订了“厨艺学习”帮教计划,依法对小鹏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要求小鹏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期内学习厨艺,并在考察期满时自食其力。 

  如今,被亲情感化和社会教化的小鹏不仅逐渐变得自尊、自立、自强,而且很阳光、很爱笑,这也是我最大的欣慰。 

  用心传递法律温度  

  房县人民检察院 时建文  

 

  “如何排除疫情影响,让更多的孩子免受违法犯罪侵害,能够接受到法治教育?”2020年春节过后,看到受疫情影响学校推迟开学,辖区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增长态势,我很担忧。 

  通过对办理案件类案分析、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电话回访、随机向各乡镇学校和学生了解情况、听取县教育局意见等方式,对学生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我一方面及时与县教育局梳理了潜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家长监护缺失、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等,共同制定了系列防疫普法、家庭教育、安全自护课程,尝试通过“云普法”向全县中小学校推广,让学生足不出户就能学习到生动的防疫、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建议各学校开展电话家访,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我联合县心理辅导中心开展“倾心守护为爱护航”团体心理辅导,组织系列减压活动,帮助孩子们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受到了师生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春风化雨暖童心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张玲丽  

 

  现年8岁的涵涵,去年10月因父亲李某与邻居刘某前妻的情感纠纷,在刘某对李某实施报复过程中牵连受伤,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创伤。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同时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我在接手这一案件后,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该如何有效化解双方矛盾,防止更加恶劣的案件发生,驱散涵涵心中的阴霾? 

  为了还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春节上班后的第一周,我就联系了侦查人员、律师以及刘某的亲属,对刘某和李某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一开始,李某对和解有不小的抵触心理,认为刘某还可能会对自己和家人进行二次伤害。通过律师、亲属等人耐心细致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在处理案件中我了解到孩子有夜惊、大哭、做噩梦等症状后,又联系了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涵涵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让他重获阳光快乐。如今,涵涵已能够正常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