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郧西县法院利用县检察院远程视频庭审平台,通过“云审理”的方式,对羁押在丹江口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开展了视频远程庭审,承办检察官“足不出户”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等分别通过视频终端,全程借助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多媒体存储等技术设备,完成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环节。公诉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宣读起诉书,在充分保障被告人相关权利的前提下,准确把握庭审指控全过程,顺利完成了该案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案件最终获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等文书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当场传送至看守所交由被告人确认,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郧西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协同推进远程庭审等信息化办案模式的全面应用,坚持做到战“疫”、办案两不误,保证在疫情防控期间打击犯罪不停止、检察履职不停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