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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提审“零接触”,办案防疫两不误

【字号:    】        时间:2022-01-04      

  “罗某,我们是十堰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天通过网络视频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我们的问题,是否听清楚了?”“听清楚了。” 

  12月30日,十堰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处检察官杨琼在远程提讯室内对一起危险驾驶案的犯罪嫌疑人罗某进行了远程讯问。 

  现年47岁的罗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1年10月1日被十堰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依法取保候审。据了解,罗某被依法取保候审后因工作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返回广东工作,为确保检察办案不间断、疫情防控不松懈,十堰市检察院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对远在广东的罗某进行了远程提审。 

  提审现场,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展示并宣读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讯问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检察官同步制作电子笔录。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十堰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开展远程提审,既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避免了交叉感染,又节约了办案资源、时间,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确保了检察工作在防控疫情期间高效、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