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美) “我们是竹山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现依法对你进行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询问……”10月11日,竹山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并邀请十堰市人民监督员孙立对核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开展询问前,该院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内容及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是指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
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办案组调取查阅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的入所身体检查记录、健康档案等资料,并全程采用同步录音录像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了解其有无受到刑讯逼供,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等情况。经过核查,未发现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形。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结论报告、询问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等材料将移送至该案捕诉部门。
“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有利于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提高重大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人民监督员孙立说。
近年来,该院主动作为,已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8件45人。下一步,竹山县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健全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机制,确保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