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竹山县检察院在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专项活动中发现,县内部分乡镇饮用水存在长期不达标情况,该院依法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经调查,由于乡镇自来水厂设备陈旧、净化设施智能化程度不够等原因,出水水质不稳定,长期存在余氯不达标的问题。2020年6月,竹山县检察院分别向自来水水质存在问题的文峰乡、得胜镇、竹坪乡、大庙乡四个乡镇人民政府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四政府依法履行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职责,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四乡镇政府分别在法定期限内向竹山县检察院做出了书面回复,称已根据检察建议书的要求采取了措施,现供水水质已经达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公益诉讼“回头看”常态化的部署要求,竹山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近日再次深入上述四个乡镇,实地查看了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设备使用情况及出水水质检测情况,确保建议回复内容真实,公益真正得到保护,人民群众真正获得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自全面推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竹山县检察院在保障水资源特别是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中注重发挥职能作用,共发出检察建议10份,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