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十堰市检察院 > 诉讼监督

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字号:    】        时间:2020-08-28      

  本网讯 (通讯员 贺鑫)窨井盖虽小,但遍布各处,关乎你我“脚底下的安全”。 

  今年8月份以来,竹溪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全力推动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针对辖区内主要街道、广场、小区和部分乡镇街道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了专项排查活动,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助力竹溪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城关镇鄂陕大道、大峪沟路口及中峰镇等地多处窨井盖存在缺失和破损等问题有些缺失、破损的井盖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也未采取围护等防护措施,”参与摸排检查的干警表示,窨井盖安全隐患问题给广大居民和车辆的出行带来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存在被侵害的风险。 

  排查结束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第一时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涉及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核实明确管理权限后,以推动解决问题为主,积极沟通协调,向相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行管护职责,尽快对有问题的井盖进行更换维修,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为了达到最优治理效果,形成整改合力。8月27日下午,竹溪县检察院邀请县住建、城市管理执法局、水利和湖泊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召开了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维护路面安全座谈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竹溪县窨井盖管理问题和现状,阐明了窨井盖责任事故的法律适用原则及相应的法律依据。与会人员学习了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有关精神、涉窨井盖问题的相关报道和典型案例,围绕加强窨井盖综合治理,进行了深入讨论。 

  “安全无小事,民生大如天。我们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发出的号检察建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稳妥地对公共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进行探索,主动与行政机关磋商、沟通,及时消除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