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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公开听证 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字号:    】        时间:2020-04-24      

 本网讯(通讯员 李美)422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十堰市人民监督员、公安人员、律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职能部门代表受邀参加听证,被不起诉人及辩护人参与听证。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红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法律适用等情况,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在相关职能部门介入之前,主动自查并召回已经销售的过期食品,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承诺今后合法、守法经营。为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随后,与会代表依次发表对本案的意见看法,一致认为本案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们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赞同和肯定。 

下一步,竹山县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邀请他们常态化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地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打造阳光检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