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和法律适用等情况,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在相关职能部门介入之前,主动自查并召回已经销售的过期食品,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承诺今后合法、守法经营。为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随后,与会代表依次发表对本案的意见看法,一致认为本案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们对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以公开促公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赞同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