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十堰市检察院 > 诉讼监督

竹山县检察院受邀现场监督人民法院执行活动

【字号:    】        时间:2019-11-13      

 本网讯(通讯员 李美 陈松)1112日,竹山县人民检察院受县人民法院的邀请,依法对该院强制执行何某星、冯某齐等8人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执行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据了解,县城关镇西关社区移民楼属于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所有,何某星、冯某齐等8人未经所有人同意从第三人韩某荣处租赁了诉争房屋,在租期届满的情况下以他处房屋拆迁安置方案不公平为由,继续占有房屋,拒绝返回自有房屋居住,其行为属于无权占有。县水利工程移民服务中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裁定准予执行。为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派员对现场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竹山县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人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近年来,竹山县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执行领域法律监督,共同维护了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