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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保护英烈权益

【字号:    】        时间:2019-09-24      

  本网讯(通讯员 王俊林 柯昌琦)近日,郧阳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南化塘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南化塘革命烈士陵园环境整治,尽快修缮各种纪念设施,有效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荣誉。


  南化塘革命烈士陵园是为纪念在革命战争时期在南化塘地区浴血奋战英勇牺牲的300余位将帅而修建的。该陵园占地面积6亩,建设有纪念碑、亭、纪念廊、纪念墙、悼念广场、烈士纪念馆、英烈馆和烈士墓群。2008年该陵园被列为湖北省红色旅游基地,20173月被评定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重要的英雄烈士纪念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每年有近二十万人到此瞻仰、祭奠英雄先烈。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观瞻人员的增多,该陵园的设施受到较大破坏和污损。

  今年8月,郧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发现,郧阳区南化塘镇革命烈士陵园内的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墙及廊柱均有乱涂乱刻乱划的痕迹,纪念设施外观不整洁,部分设施老化破损严重需要及时进行修缮。这些都严重影响了英烈的尊严和荣誉,影响了对英烈悼念缅怀的庄严性,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调查后认为,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南化塘镇人民政府,对该烈士陵园保护措施不完善,对已污损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未及时修缮恢复,致使该设施和场所长期处于受损状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遂向上述两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加强对英烈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对已破损、污损的建筑设施和纪念设施及时修缮、修复,恢复纪念设施原状。同时,建议其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力度,确保烈士陵园得到有效保护,确保英烈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目前,两家单位正在研究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