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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挂牌啦!

【字号:    】        时间:2018-09-21      

  本网讯(通讯员 费希波 艾华)919日,随着红布的徐徐落下,丹江口市检察院驻六里坪司法所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这是继该院驻丹江口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检察室和习家店镇、龙山镇、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司法所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之后,又一个派驻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挂牌,标志着该院检力下沉、依法加强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新举措的落地。


揭牌仪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检查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的相关要求,该院和市司法局决定在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和部分镇办(处)司法所设立检察室和检察官办公室,便于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经常性检查监督。 

  19日上午简短的挂牌仪式后,市检察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对64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档案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该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督导。当天下午,该院联合市司法局、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又赶往龙山镇司法所检查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档案,对5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点名、见面、训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