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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受审!这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

【字号:    】        时间:2020-11-27      

  本网讯(通讯员 明圆)20201123日至25日,由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一案在郧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钱某涛等7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强迫交易罪等牵连案件一并受审。 

  郧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7年间,丹江口人陈某利用亲戚、邻里等关系和请吃喝、共同娱乐等方式相继将被告人范某某、郑某某等一大批社会闲散人员笼络在身边,并逐渐形成以陈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范某某、郑某某等19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称霸一方。为打压竞争对手、谋取非法利益、扩大组织势力和影响,陈某等人有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收取保护费、替人平事、插手纠纷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丹江口市及其周边地区的社会安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对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讯问简洁明确、重点突出,证据出示紧扣案情、详略得当,庭审质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公诉答辩释法充分、说理详实,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