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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用看得见的听证 传递检察温度

【字号:    】        时间:2020-12-04      

   

  本网讯(通讯员 李美)“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以及社会危害……” 122日,竹山县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某等5起涉嫌危险驾驶拟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十堰市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案件当事人到场参会。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朝晖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拟不起诉理由等做了详细介绍,认为5名案件当事人的行为虽涉嫌危险驾驶罪,但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且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建议对陈某某等5人拟作不起诉处理,现场对5名案件当事人进行了深刻的普法宣传教育。 

  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先后发表了各自意见,3名听证员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后分别对案件进行评议,一致认为,该5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好,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体现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起到了正面引导作用,均同意检察机关对5名案件当事人作出不起诉意见。 

  此次听证会是竹山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提升办案社会效果的重要举措;让涉案人员既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司法温情,同时也体现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