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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7日在人大六届三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4-03-22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7日在十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十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少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准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实干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相关工作被市委、省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3次,39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42个集体、3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个基层院分别被授予“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1个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接待优秀团队,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

一、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大局更加有为有位

    时刻牢记政治机关使命,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在依法能动履职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全力以赴维护国家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907 起诉3671人。始终绷紧政治安全弦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38人。持续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涉黑涉恶犯罪9人。从严惩治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66、“黄赌毒”犯罪104人协力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92人,协同相关单位帮助追回损失8600余万元,1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省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先进表彰。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547人,助推依法治网。

(二)积极主动融入党委中心工作。围绕服务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出台《意见》,办理相关案件347件。聚焦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专项活动,起诉非法捕捞、乱垦滥伐等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犯罪57人,立办公益诉讼21件;协力推进矿产资源保护专项整治,批捕相关犯罪 158人,起诉56人。通过办案督促修复生态1000余亩、增殖放流120余万尾。丹江口市院建设“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打造一体化、协同化、数字化生态检察“十堰样板”。与鄂豫陕三省五地检察机关会签文件,组织堵河流域九地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助推跨区域环境问题整治。积极融入襄阳都市圈建设,主导“襄十随神”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并会签协作文件。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驻村帮扶、社区包联等工作,帮助筹措资金400余万元。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工作,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77件。开展“送法进乡村”法律志愿服务,以案释法拍摄普法剧、微视频等50余个。

(三)能动履职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对受理的1967件涉营商案件统一标注、快办快结。起诉合同诈骗、暴力讨债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44人。开展“查扣冻”、虚假诉讼、裁判执行等专项监督,监督纠正“假官司”、执行不当等问题96件,督促解除“查扣冻”资金8000余万元,执行到位资金2100余万元。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合规整改合格的企业,依法作出不起诉或提出轻缓量刑建议21人。推动建立涉市场主体社区矫正对象跨区域外出从事经营活动便捷机制,确保“放得出”,也“管得住”。与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协会、侨联等建立沟通协作机制,收集、办理企业诉求373件。深化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张湾区院对一涉案1.2亿元的侵犯东风“双飞燕”商标案提起公诉,并督促被告人退赔400余万元,有效保护东风产业链。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组织企业家参观学习、合规培训、警示教育2000余人次。

(四)整体联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不捕162人、相对不起诉1370人,决定和建议变更强制措施59人。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矛盾实质性化解等机制,以宽严相济促社会内生稳定。积极探索“不起诉+”“行刑衔接”等机制,竹山县院出台《关于轻罪治理助推社会治理工作指引》,并首创社区观护机制,推动地方党委将不起诉人纳入社区帮教,实现不“关”也能管得。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功能,争取市委支持将其纳入平安十堰、法治十堰考核。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题报告31份,制发检察建议151件。

二、始终关注民生所需,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

时刻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一)“如我在诉”对待群众诉求。聚焦矛盾多元化解,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集检察办案、法治宣传、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于一体的“检察客厅”“法治方舱”“律师驿站”“现代枫桥”。深化领导包案机制,组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清仓”行动,化解信访矛盾156件。探索综治中心派驻检察官制度,实现检察接访与综治中心“一站式”对接,茅箭区院被表彰为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多元救助体系,发放司法救助金120多万元,让180余名困难当事人重获生活希望。

(二)“枝叶关情”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民有所需、检有所应”,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钉钉子精神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协力推进金融监管、安全生产行业治理,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作的意见;对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监管问题开展监督,督促注销“僵尸证”3000余本,守好“车轮子”安全。组织开展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专项监督,督促排查安全隐患21次,对某燃气公司发出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三)“阳光未来”照亮希望一代。以做实“六大保护”为抓手,全面推行未检综合履职,在依法办理涉未刑事案件的同时,衍生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案件98件。起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44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91不诉85人,附条件不起诉71。会同妇联、民政等部门出台《“阳光未来”安全员工作办法》《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协助组建儿童督导员、安全员1400余名,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严格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等制度,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4人,7名有“污点”的人员被挡在校门外。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在房县建设全省首家公办公益性质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罪错未成年人“关也关不得,不管又不行”的困局得到破解。3个基层院被授予省级以上“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参加中央电视台《心理访谈》节目40分钟,讲述十堰未检故事。

(四)“大爱无疆”护航特殊群体。专项打击养老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起诉39人,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1件,帮助讨回“血汗钱”650余万元。强化对涉就业、家庭纠纷等问题的监督,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家庭暴力等犯罪57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17件,对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有爱无碍”让残障人有保障,研发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办案督促追缴资金300余万元。加强军检协作,细化落实军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办理涉军权益保障、英烈设施保护等公益诉讼13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革命遗址等11处,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三、始终聚力检之所能,法律监督更加高质高效

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价值追求,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中践行法治信仰,守护公平正义。

(一)刑事检察突出“主导性”。切实履行诉前主导责任,推动在国家安全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会同公安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出具立功材料、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等文件。提前介入案件204件,监督立案、撤案293人,追诉漏犯150人。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3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3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5件68人,已起诉40人,其中原厅局级以上4人。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对孝感市应城、汉川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纠正监管违法、执行不当等问题13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既防止“高墙外”脱管,又警惕罚金“打白条”。

(二)民行检察聚焦“精准度”。坚持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办结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9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0件,2件案件入选“全国百佳行政检察监督案”。“穿透式”做好对行政审判、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对程序终结但诉争未解的案件,综合运用抗诉、磋商等化解行政争议11件。加强“府检联动”,郧阳区院自主研发平台,强化刑行反向衔接,最高检专题调研,充分肯定。融监督于支持,对210件案件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并引导息诉服判,促使恩怨了。积极探索检察和解适用司法确认,郧西县院办理了全省首例检察和解适用司法确认案件。

(三)公益诉讼锚定“治理端”。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民事、行政“双轮驱动”,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569件,“4+N”领域不断拓展。突出监督的重点,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强化对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垃圾处理费征收、套取补贴等问题的监督,办案54,督促收回国有财产、挽回损失1.1亿余元突出监督的实效,既抓个案,更抓类案,把功夫下在诉前,对有公益损害事实的,积极采取磋商、听证、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解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1件。对诉前解决不了的,依法起诉23件,努力让办案成为法治教育公开课和解决问题的过程。

(四)检察侦查彰显“新战力”。积极适应反腐败要求,在全省率先成立“检察侦查与调查核实检察部”,推动建设全省首个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规范化办案中心,实现机构单设、力量整合、办案加强。注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融合、全员参与”的侦查一体化机制,核查问题线索31件,立案侦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

四、始终秉持未来所向,自身建设更加惟实惟先

积极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加强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以政治建设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交流研讨等学习活动200余场次,开设“车城检察大讲堂”11期,研究确定21个调研课题,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36次,推动建章立制13项。细化完善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等请示报告21次。做实党建引领,创新开展“五讲五说”,举办“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青年干警读书分享会等活动101场次,永葆鲜明的政治本色。

(二)以改革创新促进转型。强化理念塑造,组织开展“思想破冰大讨论 竞进跨越大整训”活动,靶向发力开展“五破五立”。狠抓检察改革,深化落实新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做实全面、全员、全时考核,25项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实现突破,在全省率先出台《第三方机制工作经费办法》,建立合规整改“吹哨人”、律师派驻等制度。注重机制创新,围绕检察履职之困,与相关单位会签文件17个,建立制度机制31项。以党建、业务等为重点,培育打造“十大品牌”。十堰检察改革创新工作被最高检、省院《情况反映》转发38期次。

(三)以数字检察赋能增效。实施“数字检察年”活动,聚焦医保、环保等领域研发法律监督模型4个,参加最高检竞赛3个,1个法律监督模型被评为“全省十佳法律监督模型”,3个智能化建设项目在全省政法机关智能化比武中获奖,市院被推荐表彰为全省政法智能化建设先进单位。坚持建用结合,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推送案件线索1000余条,办理监督案件121件。针对污水排放等问题,研发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办案推动有关部门排查安全隐患200余处。报送的《关于打击违法核销医保资金违法犯罪的报告》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

(四)以严管厚爱淬炼铁军。项目化实施“五个专才计划”,举办专题培训、业务竞赛等51场次。与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建立“检学研”机制。建立导师制、学习委员制度,常态化开展“青年之星”“青检先锋”创建活动,新选拔进入检察人才库133人。“一院一品”加强基层院建设,2个基层院新获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扛紧扛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五、始终牢记权为民赋,阳光监督更加见行见效

始终秉持监督者必先接受监督,以开放、包容、真诚的态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主动邀请人大视察调研,市县两级院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7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301人次,邀请参加检务活动672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对“两会”期间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及时办理回复。深化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推动59件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做法被全国人大网等报道。组织“襄十随神”部分省人大代表开展交叉视察,邀请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对武当山文化遗产保护等开展公益诉讼整改“回头看”。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与市政协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推动监督意见案件化办理。聘请11名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担当特约检察员。与统战部、社会组织等联合打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推送案件线索办案31件。联合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27场次,切实把民主人士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检察工作的硬招实招。   

  (三)真诚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手机报”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1.4万余条,公开法律文书1000余份。对媒体热议的案件和舆情反映的问题,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787件次。探索推进公开听证诉讼化,竹溪县院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加强检媒互动,举办新闻发布会8场次,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发稿960余篇。

(四)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密切与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衔接配合,建立会商机制。对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和分歧,及时沟通,凝聚共识。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评议案件130余参加检务活动300余人次。与司法局、律协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推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行24小时律师自助服务,邀请律师参加接访、评查案件等240余件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靠的是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靠的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靠的是各级政府的鼎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委员的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深知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少数干警思想僵化,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四大检察”融合贯通不够有力,法律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难以满足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的更高要求,等等。问题倒逼担当,下一步我们将下大力气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意见》,不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持续在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上下功夫、求实效,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和业务提升工程,努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创一流,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聚焦政治建检不动摇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永葆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本色。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落实落细党建主体责任,以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等活动为抓手,做实“融党建”,提升党建工作引领力。

二、强化使命担当不懈怠。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以融入式履职助推经济发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协作式履职推进法治建设,以“我管”促“都管”,协力共促跨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案件办理、跨行业综合治理。以溯源式履职助推社会治理,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年度报告、以案释法等手段,扎实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践行司法为民不忘本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案件久拖不决、违法“查扣冻”等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靶向发力开展专项活动,严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围绕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防范、前端化解,打造“现代枫桥”。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活动。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等问题监督力度

四、紧扣高质高效不打折。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追求,做到办案求极致。强化敢于监督的主动性,紧盯党委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精准对接,靶向监督,努力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强化善于监督的实质性,严格落实“三个善于”、实质化监督办案等要求,以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为重点,用好调查核实、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等手段,强化监督刚性;强化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统筹用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方式,提升监督的规范化水平。强化有效监督的能动性,以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为目标,强化内部协同、上下一体、横向协作,提升监督合力。

五、坚持严管厚爱不放松。持续用力抓班子、带队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激发干事源动力。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持续深化“专才计划”,努力培养堪当重任的检察后备军。坚持不懈推进改革创新,以品牌塑造、数字检察等为重点,提升十堰检察影响力。一刻不松扛稳管党治检责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强化正风肃纪,展现队伍新形象。

各位代表,巍巍武当赋予了十堰检察挺直的脊梁,泱泱汉水涵养了十堰检察清澈的初心。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进取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锚定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努力为十堰加快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⑴“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并重,市检察院推动在丹江口市院建设“两山”理论检察实践创新基地,主要包括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成果展、多媒体大数据分析中心、办案中心、专家研讨室等功能区。

 ⑵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为做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后半篇文章”,采取“基地+中心”模式在市检察院建设并投入使用全省首个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基地。基地包括法治化营商环境宣教中心、类案研究中心、培训指导中心、企业家客厅、专家工作室,集检察履职、警示教育、培训指导、理论研究、法律咨询、合规体检于一体,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邀请专家、学者、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等为企业家授课,开展合规培训、理论研讨。

⑶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为强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科学矫治,推动在房县建设全省首家公益公办性质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旨在面向全省、辐射临省周边地市,接收已满12周岁不满18周岁、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入学接受教育管理。学校占地16亩,配备有教室、多功能厅、图书室、运动场、宿舍、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教学生活场所,可同时满足150名师生的学习生活。学校的建成将有力推动罪错未成年人预防矫治教育体系建设,罪错未成年人“管也管不住、不管又不行”的困局在全省率先破题。

 ⑷“府检联动”:指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围绕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等目标,通过建立完善“两法衔接”等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享、资源共享、工作互动,推动构建依法行政和能动司法相互促进、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⑸检察和解适用司法确认: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履行支持起诉职责、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中,通过释法说理、检察听证、心理疏导等方法,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检察院移送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协议法律效力的司法活动。

⑹“4+N”领域:“4”个公益诉讼传统法定办案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其他新增领域。公益诉讼由制度建立之初的四大传统法定领域,扩展到九个新增领域,并继续向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拓展,将逐步建立起“4+N”的基本业务框架,形成以传统法定领域为核心、新增法定领域为增长点、其他新领域为补充的基本业务格局。   

⑺检察侦查与调查核实检察部:也称“第九检察部(司法警察支队)”,除履行正常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责外,还肩负着自行补充侦查、并案处理案件的侦查、其他部门办理的法律监督案件调查核实,是集侦查、调查核实、警务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性部门。该部的成立是立足当前反腐败工作大局,着眼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

⑻“五讲五说”:即讲上级部署,说落实举措;讲党建目标,说融合路径;讲短板不足,说改进方法;讲典型案例,说办案心得;讲司法个案,说法治理念。

⑼“五破五立”:破除坐井观天的狭隘意识,树立登高望远的开放思维;破除守株待兔的等靠思想,树立开拓创新的奋斗品格;破除刻舟求剑的机械观点,树立深谋远虑的系统观念;破除滥竽充数的蒙混态度,树立优胜劣汰的正确导向;破除叶公好龙的漂浮作派,树立务实重行的求实作风。

⑽“五个专才计划”:理论调研人才“种子计划”、检察数字人才“蓝海计划”、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人才“砺剑计划”、法律监督专门人才“拔尖计划”、综合管理人才“琢玉计划”

⑾“检学研”机制:指与高校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实务研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数字平台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深度合作机制,推动法治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及法治实践创新,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该项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促进法学教育、理论研究和检察实践深度融合,对强化法学理论研究、丰富法学课堂、优化法学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⑿“三个善于”:针对不断提升队伍素能,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明确提出,要着力培养、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