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贺鑫)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同时更加公开、客观、全面地反映检察业务工作,推动检务公开深入开展,5月16日下午,竹溪县人民检察院邀请4名人民监督员参加2013—2017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评查前,该院从“评查范围与重点、评查内容及标准、评查程序与方法”等方面,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详细地介绍。评查中,由4名人民监督员本人随机抽选案件,通过听、看、问、查等方式对该院2013—2017年的批捕、公诉、民行、控申案件进行评查和监督,人民监督员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办案效果、业务系统规范应用、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检查。
评查活动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强化内外部监督等做法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评查中发现的个别案件文书装订不规范、未使用电子签名等问题提出了监督意见,他们纷纷表示:希望今后能够经常参加一些这样的活动,不断拓宽视野,丰富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监督能力,提高监督工作水平。